甲方(公司):
名称:__________
地址:_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签字人):__________
乙方(采购人员/采购部门):
姓名/部门名称:__________
身份证号/工号(如适用):__________
所属部门:__________
联系方式:__________
第一条 协议目的
为加强公司采购行为管理,预防和杜绝采购过程中的腐败、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,维护公司利益,提升采购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水平,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达成如下采购清廉协议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协议适用于以下情形(可酌情选择):
- 乙方作为公司内部采购部门或采购岗位人员,在代表甲方实施任何形式的采购(包括直接采购、招标采购、比选采购、询价采购等)活动时;
- 乙方作为公司指定的采购代理人、采购项目负责人、采购决策参与人等,在采购过程中享有决策权或重大影响力时;
- 乙方作为与采购相关的外部合作方(如供应商、采购中介、采购咨询机构等),在参与甲方采购活动时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- 廉洁自律: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与采购相关的个人利益。
- 公开透明:采购活动全过程须遵循公开透明原则,重要信息应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及时上报、公开或备案。
- 公平公正:乙方须保证在供应商选择、需求确定、招标评标、合同签订及履约全过程中不徇私情,不偏袒任何一方。
- 回避机制:如乙方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亲属关系、经济利益往来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,应主动回避,并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。
第四条 乙方廉洁义务
1. 利益回避
1.1 若乙方本人或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等)与潜在供应商存在股权关系、投资关系、雇佣关系或其他利益关联,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在采购决策前按规定完成回避手续。
1.2 若乙方知悉其他关联人员或推荐人存在影响公平的关联关系,也应主动报告并协助公司进行调查。
2. 禁止收受财物与礼品
2.1 在采购活动中,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供应商或第三方提供的现金、礼品、礼金、礼券、有价证券、股票、期权、旅游、培训、娱乐或形式多样的馈赠。
2.2 如收到与采购活动相关的免费招待、宣传品、技术培训等,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,并按公司规定将其如数退还或上缴公司。
2.3 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,甲方有权依据相关制度追回不当收受的财物,并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或终止合作。
3. 禁止接受回扣及关联交易
3.1 乙方在执行采购过程中,不得向供应商索取回扣、返利、好处费或以其他形式谋取利益。
3.2 乙方与供应商及其高管、工作人员之间不得存在以私人名义签订协作协议、咨询协议、技术支持协议等,或将采购项目虚假分拆给关联方。
3.3 若发现乙方存在上述行为,一经查实,甲方有权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或劳动关系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4. 遵守采购程序与制度
4.1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《采购管理制度》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》《合同管理制度》等相关规定,不得擅自简化、变更、绕过审批流程。
4.2 乙方在拟定采购需求、选择采购方式、编制采购文件、组织招标评标、签订采购合同以及验收付款等环节,应全程留痕并及时归档。
4.3 若乙方违反甲方制度而导致采购项目风险或损失,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管理责任。
5. 保密与信息安全
5.1 乙方应对甲方的内部采购需求信息、供应商报价、评标记录等敏感信息严格保密,不向无关人员泄露。
5.2 在信息化采购或电子招标平台使用过程中,乙方应确保账号、密码和操作权限不得外借、外泄,信息系统的操作记录应完整留存并接受审计。
5.3 乙方如发现信息泄漏风险,应立即向甲方报备,并配合采取补救和整改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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